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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中市政府辦理「第12屆原住民族語戲劇競賽-中區初賽實施計畫」,歡迎組隊報名。

 (一)辦理方式:
   1、競賽組別:
   (1)家庭組:以「家庭」為單位組隊,以同戶籍內之成員為原則,但有不同戶籍之親屬共同參賽者,以戶長三親等內之血親及三親等內之姻親為限;每隊以4-6人為限,且至少須有1人為年齡未滿18歲之兒童或青少年。
   (2)學生組:以「學校」為單位組隊為原則,都會區單一學校無法組隊者可跨校組隊 ,每隊以12-20人為限,演員需具未滿25歲大學以下學生身分。
   (3)社會組:不限機關、團體及年齡,各界人士均可組隊,每隊以12- 20人為限,惟成員至少須有4人為年齡未滿18歲之兒童或青少年。
   2、競賽方式:採錄製影片,評審委員以觀看影音檔進行評判。影片(含聲音)錄製須一鏡到底,原則不得於「演出時間」內做剪輯及後製影音效果,查有違規定者將酌予加減評核分數。
  
(二)競賽檔案繳件項目、期限及方式:
   1、繳件項目:競賽演出影音檔 (存置光碟或隨身碟),劇本(含字幕)。
   2、繳件期限:111年11月8日(星期二)下午17時30分截止。
   3、繳件方式:
   (1)親送:請於期限內親自或委由代理至送件臺中市豐原區圓環南路70號登記(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文教福利組承辦人史小姐)。
   (2)郵寄:以郵寄方式寄至420217臺中市豐原區圓環南路70號文教福利組史小姐收,並於信封後註寫「族語戲劇競賽繳件」,以郵戳為憑,逾期不予受理。
  
(三)競賽評審日期及時間:
   1、競賽評審日期及時間:111年11月11日(星期五) 上午10:00起。
   2、地點:428台中市大雅區仁愛路69號(原住民族文化館 2樓-族語教室)。